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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施工单位备案登记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时间:2018-12-26】【阅读次数:

关于交通施工单位备案登记若干问题的解释
1.Q:交通施工单位备案登记是否有截止时间?
A:没有,工作时间均可受理用户申请或备案信息审核。
2.Q:申请用户需具备什么条件?
A:当前仅受理属于第一批备案登记范围内企业的用户申请,范围划分请查阅《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其他企业备案登记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3.Q:怎么申请用户?
A:请查阅《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2《用户申请须知》。
4.Q:申请用户时一定要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吗?法定代表人因故暂不方便提供怎么办?一代身份证是否可以?驾驶证、法人证等其他证件是否可以替代?
A:申请用户时,法定代表人为中国国籍的,必须现场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证件代替;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的,必须现场出具护照。
5.Q:委托他人办理用户申请的,是否需要授权委托书?
A:不需要,用户申请表中已包含授权。
6.Q:录入备案信息时,对人员、业绩、获奖、财务等内容是否有数量要求?
A:没有,企业应根据在我省交通行业投标的需要,自行选择录入数量;未备案的业绩、年度财务信息、主要管理人员将不得在投标中使用;条件成熟后,一般人员也需备案后才能在投标中使用。
7.Q:录入信息时,可否仅输入必填信息,仅上传必要的扫描件?
A:信息录入应尽可能完整,可以填写但未填写的,投标中可能受到相应限制。如:建造师职称属于非必填项目,但招标人对项目经理有职称要求时,未填写的可能不被认可;建造师安考证有效期非必填,但所发证件包含有效期的,则必须填写方可通过审核;建造师填写了职称,但未上传职称证扫描件的,不能通过审核;工程技术人员职称专业、学历、所学专业非必填,但招标人对此提出要求时,未填写的可能不被认可;等等。
8.Q:对上传的扫描件质量是否有具体要求?
A:必须是原件彩色扫描件,且所有内容清晰可见,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9.Q:信息录入错误但已提交审核,怎么办?
A:除业绩信息外,信息录入错误的应在现场审核时主动提出,(在附近可上网的地方)修改后再提交审核;业绩信息录入错误的,不能要求审核人员退回,经审核被退回的可重新修改,经审核通过的参见第21问。
10.Q:一人具有多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时,应怎样录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考证是否可录入并被认可?
A:建造师具有多本B证时,仅可录入一本,应优先录入交通运输部或江西省交通质监站所发证件;其他人员可录入多本安考证;凡属有效的安考证均可录入,但非交通运输部或江西省交通质监站颁发的安考证在投标时可能受到相应限制。
11.Q:录入业绩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A:非江西省业绩,必须先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后,方可在本系统中提交审核,所填数据必须与部系统严格一致;项目质量监督机构不应理解为监理单位、项目法人或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项目负责人仅应填写一人,项目经理曾发生更换的,应选择在相应业绩任职时间最长的人填写。
12.Q: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所发布的业绩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如何处理?
A:应先在部系统中完成变更后,再在本系统中按变更后的数据提交审核。
13.Q:所录信息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什么材料?
A:请查阅《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3《备案信息审核须知》,目前暂不要求出具人员身份证原件;业绩信息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获奖信息需现场出具获奖文件(表彰通知、决定等)
14.Q:怎样确定企业已完成备案登记?
A: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依次点击“信用平台→企业信息公示→交通施工企业”图标,在该界面可查询到的企业即为已完成备案登记。
15.Q:已完成备案登记的企业是不是就可以参与我省交通行业所有项目的招投标?
A:不是,参加具体项目招投标时还需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报名条件。
16.Q:企业完成备案登记后一定要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吗?怎么办理?
A:一定要,数字证书办理事宜请咨询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0791-8621268086212003),电子签章办理事宜请咨询江西金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791-88110585)。
17.Q:完成初次备案登记后,是否还能新增人员、业绩、财务、获奖等信息?需怎样办理?
A:可以新增。新增信息提交入库请求后,参照同类型信息初次备案时的审核要求办理审核
18.Q:完成初次备案登记后,是否还能新增人员、业绩、财务、获奖等信息?需怎样办理?新增信息招标人是否认可?
A:可以新增;新增信息提交入库请求后,参照同类型信息初次备案时的审核要求办理审核;凡属在资审(招标)公告所刊截止时间前审核通过的信息,招标人均应认可。
19.Q:已审核通过的信息发生变化的,怎样变更?
A:在该信息界面点击“修改信息”,完成修改后提交入库请求,填写并打印请查阅《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4《信息变更申请表》,携相关证明材料前来办理。已审核通过的信息一旦点击“修改信息”,则该信息在变更审核通过前不可在投标中使用;如该信息为基本信息,则在变更审核通过前不可参与投标。
20.Q:已审核通过的信息发现存在错误的,怎么更正?
A:在该信息界面点击“修改信息”,完成修改后提交入库请求,填写并打印请查阅《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4《信息变更申请表》,携相关证明材料前来办理。审核人员将对发生错误的原因进行评估,以确定原填报行为是否属于虚假填报。
21.Q:公众怎么对企业备案信息实施监督?
A: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依次点击“信用平台→企业信息公示→交通施工企业”图标,在该界面可查询到已备案企业的相关信息。如发现有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举报,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275号,邮编:330003。通过信件举报的,应加盖举报人单位公章或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举报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暂不受理匿名举报。
由于现场排队等待审核的单位较多,难以及时接听所有咨询电话,敬请谅解,建议将所需咨询事项发送至23891104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