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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赣建城镇〔2022〕34 号)文件要求,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8 月8日、8月9日完成对乐平市、浮梁县监管项目的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等内容设置是否合理,开标评标定标、异议投诉处理是否依法依规,评标专家、招标代理履职是否公平公正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项目抽取。按照《通知》要求,对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实施检查。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项目,我局对所辖县(市、区)监管的项目进行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 20%。

(二)人员确定。检查组成员为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招标投标执法人员,成员不少于 3 人。

(三)检查实施。采取网上调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结果公开。检查组要如实记录检查结果,现场反馈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检查情况。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将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赣建城镇〔2022〕34 号)

 1.附件-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的通知.pdf